各单位、部门: 新一轮浙江省、宁波市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即将启动,为全面做好准备工作,进一步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学校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深入总结、提炼和培育广大教师在教学建设、改革与创新研究中的优秀成果,学校拟决定开展2012年省、市级教学成果奖评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本次拟评审推荐的教学成果,是指符合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方向,能体现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在专业、课程、教学、教材改革与建设等方面经过多年实践,对提高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并在实践中得到进一步创新和发展的典型案例和研究成果,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示范性和推广价值。 二、申报条件 1.凡浙江万里学院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在教书育人、教学管理、教学改革、教学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的个人和单位均可申报。(教师有两年本校教学经历且满教学工作量;教学管理人员和教学辅助人员在相应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2.申报项目一般是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的、形成鲜明特色的成果;在2009年以后获得过市、校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再同级别申报,但可以进一步充实丰富内容直接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 3.申报项目的第一完成人和第一完成单位应均属浙江万里学院。主要完成人的确定和顺序,应根据其在成果中的贡献而定,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不得超过5人。 三、申报程序 1.由取得成果的个人或集体填写《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并提供反映该成果的总结(5000字以内),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各单位、部门要注重申报项目的提炼和整合,经组织汇报、交流评审后向学校推荐。 3.每个单位上报学校的成果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项。 四、申报材料 1.《教学成果奖申报书》一式3份(相同电子文档1份) 2.成果总结一式3份(相同电子文档1份) 3.各推荐单位负责填报《教学成果奖申报情况汇总表》1份(相同电子表1份)。 请各单位、部门给予高度重视,结合自身特点,全面整合、总结、凝练多年来在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工作所取得的优秀成果,认真做好此次省、市级教学成果奖评选的预申报与推荐工作。在3月20日之前将有关材料报送至教务部综合科。 联系人:陈盛 电话:2477。 教 务 部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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