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研究性教学课程观摩系列活动之三 ——《税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3-12浏览次数:18

         36日下午2:30,由商学院会计系主任袁葵芳主讲的《税法》观摩课程在53211教室举行。学校教务部及商学院领导、校院教学督导及各院教师等100多人参加了此次观摩活动。

    在袁老师的主持引导下, 30余名学生的积极配合,共同奉献了一堂精彩的研讨课。

    讨论课题是学生借用一个花卉种植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财务运作情况为案例,通过工商罚款、运输费、技术开发费、无形资产摊销费、接受捐赠设备增值税费、公益性捐赠费、非广告性赞助费、购置节能用水专用设备费等多笔业务费用的进出账关系,结合税务法律条文,分步得出企业的“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汇报小组多人合作,边引用理论知识讲解、边计算、边提问、边解答,其他小组不断有人质疑、补充和解释,教师及时给予启发和点评,在热烈快乐的气氛中逐层拨开了本次课核心知识的面纱。

    基于《税法》课程的基础性、专业性、严谨性和实务性等特点,课程组深入研究决定从尽力调动学生学习兴趣、培养专业化的思维方式,训练法律条文理解力和实务操作技能为出发点,培养学生能够精准地理解税收法律法规内涵、灵活运用税收政策计算应纳税额和报税、分析质疑税收政策等能力为目标。据此,课程组对课程教学内容进行优化整合,从原有的十六章到目前的四大模块:基本理论、流转税、所得税和税收程序法,其中间两块为重点,并将关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分别融入流转税和所得税中,其他简单的小税种: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留给学生自学;在教学过程中,对于重点的核心内容采用教师精讲,然后布置案例分析项目由学生小组课下自主学习与研讨,教师尽量参与小组的课下讨论,课堂上反馈小组结论或存在问题,其余小组同学答疑或质疑,老师及时地启发与提示,达到解决问题的最终目标。为了训练学生掌握纳税申报和填制纳税申报表的能力,课程实验设置了包括个人/企业所得税、营业税、消费税、增值税等9个项目,均以实际公司的财务状况为项目内容,训练过程以小组为单位,以项目化形式实施。同时,课程组充分利用评价的指挥棒作用,设计学生成绩=((小组研讨成绩+个人贡献度)+自学自律成绩+实验项目成绩)×60%+期末考试成绩×40%,有效调动了学生过程参与及认真学习的积极性。

    为配合课程教与学的有效实施,课程组在课内外倾注了大量心血,不仅参与学生小组的课外讨论,还精心编制了课程教学设计方案、实施手册、学习指导手册、实训教程、指导书等,出版了省重点教材《税法教程与案例》,精品课程网站资源非常丰富,校内外师生交互频繁,点击率已近16万次。

    在袁老师激情满怀地说课之后,让大家分享她感悟:“学生的潜能是无穷的,关键是如何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认为每个专业都有各自的特点,“教无定法,贵在得法”,同时她也希望自己“抛出一块砖,能砸出千块玉”。

    时间在精彩中过去,教师对课程的投入一目了然,学生对学习的热情一览无余,留给大家的是思考与回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