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高校青年教师岗位培训和考试的通知

发布者:阚双余发布时间:2016-06-30浏览次数:1257

各单位、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秋季浙江省高校教师教育理论培训和上机考试工作的通知》(浙高师培字〔2016〕8号)精神,浙江省高校教师教育理论培训和考试将于2016年10月举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新进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且此前没有参加过省级教育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的专任教师、辅导员、管理人员,及其他评定职称需要岗前培训合格证但还未取得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根据以“网络学习+校本培训”逐步代替传统面授的指导原则,不再组织面授。首次参加考试的教师须完成500分钟以上的网络视频学习,参加补考的教师不作要求。

三、考试形式和考试时间:

考试形式为上机考试,考试时间1029日(宁波大学考点。考试共包括《高等教育学》、《大学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大学教师伦理学》四门,每门课考试时间分别为30分钟。四门考试合为一场,连续进行,每场考试的时间为2小时。每份试卷分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满分为100分。75分(含75分)以上方为合格。 从往年情况看,一般做过8-10套练习的,基本上能达到80分左右(合格线为75分)。一套都不练,或者没有自学4本书的,基本上在40-60分左右。

四、报名:

报名系统开放时间:2015年9月12日到10月9日。

请申报教师在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上注册、学习后自行选择考点(建议选择宁波大学考点)和考试时间。报名和学习网址:http://zjzx.zjnu.edu.cn/bm

申报教师也可登录 “浙江省高校教师教育理论培训考试练习系统”进行练习。练习网址:http://zjzx.zjnu.edu.cn/test/

五、考试要求:

1.参考教师应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报名成功后,请各参考教师自行打印准考证。2.进入考场,参考教师要关闭移动电话,禁止使用一切电子设备。参考教师应将资料存放在监考教师指定的地方,不得将资料带入座位,否则以作弊论处。参考教师要自觉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有夹带资料、抄袭、代考等作弊行为。3.考试将全程摄像监控,一经发现有违纪或作弊行为,立即取消成绩,12个月之内不得参加同一考试(包括补考),并将录像资料上报省教育厅。

六、费用标准:

首次参加培训、考试的教师,费用为280元/人(含视频培训学习费、考务费),考虑到机考的场地成本、技术开发成本等问题,参加补考的教师费用按20元/门收取。收费采用网银的形式通过中国银联在线支付系统由教师个人支付(补考费用由个人承担)。

岗位培训是教师转正、定级、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有关人员。

 

联系人:张芮馨短号:627776办公电话:2020

 

 

教师发展中心

2016.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