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研究性教学改革深化推进活动的通知”及“2013年研究性教学课程观摩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承办学院实际情况,现将本学期第5周观摩活动安排如下: 一、承办单位:物流学院 二、具体安排:
三、观摩对象及要求:全校教师、相关教辅人员、学院及机关各级领导。 要求每位在职教师本年度至少观摩10门次以上,每次计入0.5个教师发展学分。 希望各学院组织广大教师积极参与观摩活动,学习借鉴优质课程教学经验,不断提高教学能力与水平。同时敬请相互转告,欢迎校外同行、专家及领导的光临指导! 教师发展中心 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 2013.3.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