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建设培训班已经开设两期,学员普遍反映收获良多。为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推进示范课程建设,提升项目申报与总结的质量与水平,教师发展中心与教务部将联合举办第三期“课程建设培训班”。培训班以课程为载体,采用讲授、研讨、展示相结合的研究性学习方式,培训方案如下:
相关要求: 1.学习对象:二级学院院长、分管教学副院长、专业负责人或系主任。 2.学习要求:学员全程参与培训,并按时完成作业。 3.报名方式:自愿报名。每个学院3个名额,有意参加培训的教师于3月7日前到二级学院报名,再由各学院将报名名单报送教师发展中心。 4.名额已满,未在二级学院成功报名的相关教师,请于3月10日关注教师发展中心网站,直接在网上限额报名。
教师发展中心 教 务 部 2014.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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