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研究生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初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阚双余发布时间:2015-09-07浏览次数:771

各单位、部门:

为做好2015下半年度研究生专业技术职务初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定对象

根据省人社厅、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以下人员可申报初定专业技术职务:

1. 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获得者,可申报初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2. 博士学位获得者,可申报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初定程序

1. 201597日,符合初定条件人员填写《浙江万里学院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 2015916日前,申请人员需将材料上报教师发展中心。

3. 学校审核确定初定人员名单并公示。

三、报送材料

1.《浙江万里学院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一式二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一份及《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名册》一份。

21寸照片一张。

3.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4.高校教师岗位培训证书的复印件一份。

5.高校教师资格证书(教师系列)复印件一份。

45两项原则上应具备,但对新入职人员不做硬性规定,以上材料按顺序整理,申请人装入档案袋(每位申请人员一袋)。若上报材料中须提交复印件的,请申请人员将原件与复印件一并上交,核实后方可将原件拿回。

附件:

初定专业技术职务表(博士初定中级、硕士初定初级).doc

承诺书.doc

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名册.xls

教师发展中心

201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