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学校“国内访学访工”教师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付美发布时间:2022-05-11浏览次数:10

各单位、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学校“国内访学访工”教师选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116)(附件1)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度我校教师国内访问访工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送条件

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选派对象为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要求思想政治过硬,师德师风高尚,热爱教育事业,从事教学科研5年及以上,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能力,近3年未参加“国内访学访工”选派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91日后出生);

(二)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91日后出生)。

二、接收单位与导师

访问学者接收学校应是教学科研水平高、师资力量雄厚的重点院校,一般应为双一流建设高校、省属重点建设高校。访问学者导师可以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导师库(http://cce.whu.edu.cn/fxljy/jybgdxxszpxjlwhzx/zxjj.htm),中查询,也可联系其他上述高等学校的博士点学科导师。

鼓励列入国家、省卓越工程师项目计划以及应用型试点本科高等学校专业教师作为访问工程师参加行业企业的实践锻炼。访问工程师的导师应当为所在行业、领域有较大影响力的技术专家、管理骨干等,原则上要求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水平。

三、推荐名额与经费

国内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人选由各高等学校根据教师队伍建设需要以及教师专业发展需求统筹推荐,由省教育厅统一备案公布。本科高等学校选派国内访问学者为主,不作名额限制。

学校对列入选派的国内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每人每学年资助1万元,用于其学习、差旅等研修费用。经费由学校从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经费中统筹列支。

四、申报方式

2022 国内访学访工教师选派继续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http://jiaoshi.zjedu.gov.cn/)进行申报审批指导教师和接收学校(单位)将通过短信或邮件进行线上确认。请申报教师及时完善个人信息,并在“访学访工管理”模块进行个人申请,经所在学院及学校审核同意后,联系指导教师及接收学校(单位)管理员及时进行短信或邮件确认,具体操作详见“申报人员操作手册”(附件2)、“二级学院审核人员操作手册”(附件3)。上述申请及审批流程要求在528之前完成,后由省级管理员进行最终审核、公示及发文公布。

五、考核要求

访学访工教师要按要求完成中期考核和学习期满结束时在系统中填报结业考核相关情况,并由指导教师和接收学校(单位)签署意见。具体系统操作另行通知。

特别重要提醒

1.今年是第二年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请申报教师尽快登录“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教师自助子系统(http://jiaoshi.zjedu.gov.cn:8082/selfservice/index进行网上申报,登录密码如忘记需要重置的请联系学校系统管理员,访学访工管理申报之前务必先完善个人基本信息中的所在院系、联系方式、申请人E-mail等数据,如需修改这些基础信息,也请联系学校系统管理员,教师个人其他信息如需增添,在相应栏目处增加,并上传相应附件、保存、选中、报送。学校系统管理员忻琦薇(2253,651636)。

2.教师完善信息后进入访学访工管理,点击编辑进行申请,访学访工相关信息都尽量填写完整后报送。

3.教师个人提出访学访工申请后,请及时告知学校信息管理员付美(2068611731),管理员会将审核链接和校验码发送给二级学院相关负责人审核(一般为学院教学副院长),学院及学校审核通过后,请申报人员及时联系指导教师及接收学校(单位)管理员及时进行短信或邮件确认。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

联系人:付美     电话:2068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学校“国内访学访工”教师 选派工作的通知.pdf附件2:申报人员操作手册.pdf附件3:二级院校审核人员操作手册.pdf 

 

                                                        教师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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