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浙江省教育厅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共同实施的地方合作项目——“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已执行6年,共录取858名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影响力日趋增强,覆盖面越来越广。2016年省里将继续实施地方合作项目,为做好本次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目标
选派一批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出国研修,跟踪学术前沿,拓宽研究视野,提高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培养适应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需要的师资力量。
二、选派计划
2016年全省计划选派150人,其中理工农医类80人,人文社科类70人。
三、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3—6个月;
2.访问学者:留学期限6个月或12个月。
四、选派学科专业
理工类优先考虑涉海类学科专业(包括海洋工程、海洋技术、海洋科学、海洋生物资源与环境、船舶制造等)、信息、机械工程、生物、化学、新材料、新能源、现代农林业、高端装备制造、环境科学、医药卫生、计算机科学、食品科学等专业。人文社科类优先考虑现代服务业(包括物流、金融保险、商贸、旅游等)、文化创意产业、外语类、教育类、经济类、企业管理等专业。
五、重点选派范围
1.中青年学科/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
2.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对象;
3.创新团队优秀人才梯队培养对象;
4.从事高校国际化专业及课程建设的教师,以及承担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学与管理任务的教师、管理人员。
六、申请条件
申请人的基本条件、外语要求及留学类别须符合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的规定(具体通过国家留学网查询:http://www.csc.edu.cn)。如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条件者,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专门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WSK/TOEFL/IELTS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等。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达到合格标准的申请教师。
2015年1月5日起,美国对赴美留学访问学者英语水平有新要求:根据美国国务院通过的《联邦公报》,对J–1签证申请者实施新的外语要求,具体标准由各留学单位制定。请拟赴美国留学人员提前联系留学单位,了解其具体要求,做好外语准备。
从2014年开始,申请人须提前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方可申报,如无正式邀请函不予申报该项目,邀请函具体要求请见附件1。201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已明确淘汰的人员可以申报该项目。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最新通知,2016年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将调整至2017年9月30日。请申请人在联系邀请函时,须明确派出时间在2017年9月30日之前。
七、选派办法及时间安排
选派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阅评和初审、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择优录取。2016年省初审后,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通过通讯评审或视频面试,确定最终录取人员。
1.4月1日—11日:网上申报。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请注意务必选择“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如选错项目将无法调整),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准备申请材料,按顺序整理成册(见附件1),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请各申请人认真阅读网上申报指南(见附件2),确保网报成功;
2.4月12日前:学院统一交纸质和电子材料,学校15日前上交至省里;
3.4月25日前:省教育厅组织初审,确定参加联合评审的候选人并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4.6月: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评审或采取视频面试的方式确定最终录取人员;
5.7月:公布录取结果,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
6.8月或9月:发放录取通知书,符合条件人员陆续派出;
7.外语未达标的被录取人员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组织的语言培训或自行参加WSK考试及其他认可的外语水平考试。希望参加外语培训者,请在申请表中注明意向培训地点。
八、项目经费
根据国家公派留学经费核算办法,“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经费由省财政和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全额承担。
九、项目管理
人员录取后,按照国家公派办理出国手续;在外期间,纳入国家公派统一管理。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按申请人员填报的志愿进行评审录取,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2. 2016年,本项目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17年9月30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省教育厅也将对随意放弃录取资格的教师及派出情况不理想的高校进行通报处理。因本项目报名踊跃,竞争激烈,请申请人充分考虑工作、家庭等实际情况,确定可按期派出再行申请,以免影响项目实施及个人发展。
十、相关要求
1.有关选派要求、注意事项,可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查询(http://www.csc.edu.cn/),省教育厅已结合往年申报、录取情况,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首页开设了“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http://www.zjedu.gov.cn),进行有关申报指导。
2. 请各学院按要求审核、整理书面申请材料,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每位申请人推荐意见的电子版(不超过500字),在正式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前将推荐意见电子文档以学院命名统一发至张芮馨门户邮箱。填写2016年地方合作项目申请人汇总表并进行排序(附件3)。请于4月11日前将申请人纸质材料一式2份,汇总表一式1份送至教师发展中心,汇总表发送至张芮馨门户,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5.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关于做好2016年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docx
联系人:张芮馨联系电话:2020
教师发展中心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