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访问学者教师专业发展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阚双余发布时间:2016-09-18浏览次数:1317

各单位、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6年度高校国内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人员名单暨开展相关项目研究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669号)要求,为进一步提高访问学者访学效果,今年继续开展访问学者“教师专业发展项目”研究工作。“教师专业发展项目”每人限报1项。经审核的“教师专业发展项目”研究与实践成果作为考核访问学者的重要内容,并按省教育厅教育科研项目进行管理、考核。请访问学者在到访问单位报到后的2个月内,填写《高等学校访问学者教师专业发展项目申报书》(附件1),由各单位(部门)统一汇总后(附件2),于20161115日前将教师个人项目申报书和汇总表各1份报教师发展中心,电子版发张芮馨门户。

联系人:张芮馨    联系电话:2020

附件:

1.高等学校访问学者教师专业发展项目申报书.doc

2. 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发展项目、校企合作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教师发展中心

2016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