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地方合作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付美发布时间:2023-04-11浏览次数:76

各单位、部门: 

省教育厅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共同实施地方合作项目已经13年,共录取1891名高校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覆盖面越来越广,影响力和留学效益逐年凸显。经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协商,2023年我省将继续实施地方合作项目。为做好本次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选派政治可靠、业务过硬、品教兼优的浙江省高校教师、科研人员出国研修,借鉴国外先进教育理念,学习国际前沿理论,提高浙江省高校骨干教师、科研人员的教学能力和整体学术水平,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积极推进“两个先行”建设,努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篇章贡献力量。

二、选派计划

2023年地方合作项目计划选派110人,其中“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以下简称中青年骨干教师项目)46人。

三、中青年骨干教师项目选派方案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3—6个月;

2)访问学者:留学期限6个月或12个月。

2. 重点选派学科专业

紧密围绕浙江省“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坚持以“两个先行”建设为总指引,聚焦“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的发展需要,确定相关重点选派专业。

理工类优先考虑智能制造工程、机器人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新能源材料与器件,涉海类学科专业(包括海洋工程、海洋科学、水产类),电子信息类、机械类、生物科学类、计算机类、材料类、化工与制药类、能源动力类、农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医学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等专业。人文社科类优先考虑现代服务业相关专业、文化创意产业相关专业,时尚类、美术类、外语类、教育类等专业。

3. 重点选派对象。

根据浙江省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重点考虑以下人选:

1)中青年学科/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

2)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对象;

3)创新团队优秀人才梯队培养对象;

4)从事高校国际化专业及课程建设的教师,以及承担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学任务的教师。

四、申请条件

申请人的基本条件、外语要求及留学类别须符合年度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的规定(请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查询)。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条件者,如系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也可申请本项目,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专门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WSK/TOEFL/IELTS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等。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达到合格标准的申请教师。

申请人须提前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方可申报,邀请函具体要求见附件1。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申报指南,2023年部分项目存在申报时间接近的情况。为确保教师权益,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申报“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即“面上项目”)的申请人可以在该项目录取结果未公布时同时申请地方合作项目。如被“面上项目”录取,申请人应第一时间告知推荐学校和省教育厅,已录取的申请人不再参与地方合作项目评审。

由于人员录取后需办理相关手续及签证事宜,建议邀请函上派出时间明确在2023年11月以后。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规定,2023年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申请人在联系邀请函时,须在邀请函中明确派出时间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

五、选派办法及时间安排

选派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省教育厅初审、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确定最终录取人员。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20235月1—12日:网上申报。申请人网上申报。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请注意“申报项目名称”务必选择“地方合作项目”,如选错项目将无法调整),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地方合作项目)》(见附件1)准备申请材料,按顺序整理成册,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请各申请人认真阅读网上申报指南(见附件2),确保网报成功;

2.20235月12日前网报成功的教师交纸质电子版材料至学院,学院14日前统一将教师申报材料和电子材料交学校教师发展中心,学校15日前上寄至省里;

3.20235月22日前:省教育厅组织初审,确定参加联合评审的候选人并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4.20238月: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录取名单,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个人申请账号(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5.202310:符合派出条件人员陆续派出;

6.外语未达标的被录取人员可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组织的语言培训或自行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及其他认可的外语水平考试,有意参加外语培训者,应在申请表中注明意向培训地点。

六、项目经费

根据国家公派留学经费核算办法及省教育厅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地方合作项目协议,地方合作项目经费由省财政和国家留学基金委全额承担。

七、项目管理

人员录取后,按照国家公派办理出国手续;在外期间,纳入国家公派统一管理。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按申请人员填报的志愿进行评审录取,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2.2023年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将保留至2024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省教育厅也将对随意放弃录取资格的教师及派出情况不理想的高校进行通报处理。请申请人充分考虑工作、家庭等实际情况,确定可按期派出再行申请,以免影响项目实施及个人发展。

八、相关要求

1.有关选派要求、注意事项,可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查询(http://www.csc.edu.cn/)查询。

2.请各学院按要求审核、整理书面申请材料。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加盖学院公章,并提供每位申请人推荐意见的电子版(不超过500字),在正式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前将推荐意见电子文档以学院命名统一发至付美钉钉;将每位申请人的书面材料按顺序整理成册。请各学院根据自身学科专业发展需求,按“理工农医类”“人文社科类”分别排序,填写申报人员汇总表(见附件3-1);请于5月14前将申请人纸质材料一式2份,汇总表一式1份送至教师发展中心(行政楼101),汇总表发送至付美钉钉,逾期不再受理。

3.根据前几年项目执行情况,我们整理了常见问题解答(见附件4),其中涉及受新冠疫情影响,国家留学基金委对2023年地方合作项目申请人适当放宽外语合格条件的认定标准,请各申请人全面了解项目信息及注意事项。

 

 

附件: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准备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

2.2023年地方合作项目网上报名指南

3.2023年地方合作项目申报人员汇总表

4.常见问题解答

 

联系人:付美     联系电话:2068

 

 

教师发展中心

20234月11

附件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准备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docx附件2:2023年地方合作项目网上报名指南.docx附件3:2023年地方合作项目申报人员汇总表.docx附件4:常见问题解答.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