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和《浙江省教师队伍建设“十四五”规划》等有关精神,经商省教育厅同意,浙江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决定举办第五期本科高校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发展研修班。通知具体内容见浙高师培字〔2023〕8号文件(附件1),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研修对象:近3年内入职的青年专任教师。有意向报名的青年教师,填好《高校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发展研修班学员报名表》(附件2)和《高校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发展研修班学员报名汇总表》(附件3)发所在学院教师发展分中心联络老师,学院同意推荐后于10月13日下班前将二表发教师发展中心付老师钉钉(电话:2068)。
2.研修人数:本次报名最终推荐人数不超过4人,如报名超过人数限制,由教务部和教师发展中心共同筛选确定。
3.研修时间:研修班总时间为30天,其中集中研修10天(分两个阶段,每个阶段5天,8学时/天,10天计80学时),其余时间为返岗教研时间。集中研修课程在2023年11、12月完成(课程内容和专家介绍安排见文件)。第一阶段集中研修时间为11月6日到11月11日;第二阶段集中研修时间为12月4日到12月9日。如报名研修教师因集中研修时间和本人实际教学时间冲突,请各二级学院予以支持。
4.研修方式:采取“集中研修+返岗教研+自主作业”相结合的混合型培训方式,以专题讲授为基础,实践教学为重点,返岗教研为延伸。具体研修班课程安排详见附件1文件。
1)专题讲授从高校教师履行岗位职责所面临的诸多现实问题出发,将专家讲授与学员互动研讨相结合。
2)实践教学通过课堂观摩、教学基本技能训练、模拟教学、反思研讨、成果展示等环节,帮助新入职教师践行良好师德规范、掌握教育教学基本技能。
5. 学员完成研修班规定的学时和作业,且考核合格者,由浙江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发放培训结业证书,可认证教师发展学分。
6.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核定的教师培训收费标准,按项目收费,其中集中研修部分费用6500元(其中培训费4000元,食宿费2500元)。集中研修部分费用和集中培训往返交通费由学校和教师所在学院各承担50%,费用先由教师垫付,培训结束后回校按财务规定统一报销。若因教师个人原因在培训期间出现的往返交通费,由教师本人自理。
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10月10日
附件1:8号文件-关于举办第五期本科高校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发展研修班的通知.pdf附件2:高校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发展研修班学员报名表.docx附件3:高校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发展研修班学员报名汇总表.docx